而这一套,是每一个治安官上任之前都要做的事情。
日头渐渐偏西。
下午的时候,西北地一般就会起风,巴扎也会在这个时候散去。
卖羊肉的生意被张建良给搅合了,没有卖掉一只羊,这让他觉得非常晦气,从钩子上取下自己的两只羊往肩膀上一丢,抓着自己的厚背砍刀就走了。
只剩下一个穿着羊皮袄的人孤零零的挂在横杆上。
自从大明开始施行西部自治法规以来,张掖以北的地方施行居民自治,每一个千人聚居点都应该有一个治安官。
这些治安官一般都是由退役军人来担任,军队也把这个职务当成一种奖励。
蓝田皇朝的第一批退伍兵,基本上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主,让他们回到内地充任里长,这是不现实的,毕竟,在这两年任命的官员中,读书识字是第一条件。
最早追随云昭造反的这一批军人,他们除过练就了一身杀人的本领之外,再没有别的长出。
毕竟,这些治安官,就是这些地方的最高行政长官,集行政,执法大权于一身,算是一个不错的差事。
而那些被派来西部戈壁滩上担任官员的读书人,很难在这里存过一年时间
死了官员,这无疑就是造反,军队就要过来平叛,可是,军队过来之后,这里的人立刻又成了善良的百姓,等军队走了,重新派过来的官员又会无缘无故的死掉。
不论是十一抽杀令,还是在地图上画圈展开屠杀,在这里都不怎么合适,因为,在这几年,离开战乱的人内地,来到西部的大明人很多。
这样的拉锯战拉的时间长了,蓝田皇廷忽然发现,治理西部的成本实在是太大了。
而吏部,也不愿意再派国内的精英来西部送死了。
在官员不能到位的情况下,唯有仓曹不愿意放弃,在派出军队杀的血流成河之后,终于在西北确定了税官神圣不可侵犯的共识,
而帝国,对这些地方唯一的要求便是征税。
为了能收到税,这些地方的税官,作为帝国真正委派的官员,只有为帝国收税的权力。
执行这样的法规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西部实在是太大了。
皇朝不可能让一个偌大的西北长久的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在这种局面下西部自治法规自然而然的就出现了,既然西北地民风彪悍,且冥顽不灵,那么,除过文治,之外,就只有武力治理这一条路好走了。
在张掖以北,任何想要耕种的大明人都有权力去西部给自己圈一块土地,只要在这块土地上耕种超过三年,这块土地就属于这个大明人。
在张掖以北,个人发现的矿藏即为个人所有。
在张掖以北,个人捕捉到的野人,即归个人所有。
在张掖以北,百姓除过必须缴税这一条之外,施行积极意义上的自治。
张掖以北的人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无不欢欣鼓舞,然后,混战也就开始了,这里在短短的一年时间里,就变成了一块法外之地。
就在这些混血的西部大明人为自己的成就欢呼鼓舞的时候,他们突然发现,从内地来了太多的大明人。
而这些大明人看起来似乎比他们还要凶恶。
导致这个结果出现的原因有两个。
凡是被判决服刑三年以上,死囚以下的罪囚,只要提出申请,就能离开监牢,去荒芜的西部去闯一闯。
凡是因为参与李弘基,张秉忠,等等流寇造反,从而失去了分配内地土地的流寇,可以去西部拥有自己的土地。
很多人都清楚,真正吸引这些人去西部的原因不是土地,而是金子。
离开内地的人之所以会有这么多,更多的还是跟西部的金子有很大的关系。
金子的消息是回内地的军人们带回来的,他们在作战行军的过程中,经过很多无人区的时候发现了大量的金矿,也带回来了很多一夜暴富的传说。
这些昔日的流寇,昔日的盗贼们,到了西北之后,很快就自动占领了所有能看到好处的地方且很快重新集结成了无数股贼寇。
他们在西北之地抢劫,杀戮,横行无忌,有一些贼寇头目已经过上了锦衣玉食堪比王侯的生活就在这个时候,军队又来了
每一次,军队都会准确的找上最富庶的贼寇,找上实力最庞大的贼寇,杀掉贼寇头目,抢走贼寇聚集的财富,然后留下一穷二白的小贼寇们,任由他们继续在西部繁衍生息。
一连三次这样做了之后,贼寇们也就不再聚集成大股强盗,而是以零星存在的方式,继续在这片土地上生存,他们缴税,他们耕作,他们放牧,他们也淘金,偶尔也干一点抢劫,杀人的小事。
总体上来说,他们已经温顺了很多,没有了愿意真正提着脑袋当老大的人,这些人已经从可以横行天下的贼寇变成了地痞流氓。
这一点,就连这些人也没有发现。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张建良依旧蹲在那具尸体边上抽烟,周围黑乎乎的,只有他的烟头在黑夜中明灭不定,如同一粒鬼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