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81 章(1 / 2)

第181章

在家里待了半个月以后,陈檬、沈间、春妮三个人踏上了去往京市的列车。

87年的时候,火车还没有开始提速,从新安到京市花了足足两天时间,中间在省城逗留了一天,春妮还在省城招待了沈间跟陈檬两人。

这一年的省城已经开始在建设了,到处都是修路,挖的坑坑洼洼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沈间曾经到过h省的省会城市,他印象中的大城市不是现在这个样子的。

但是这是当时人心目中的大城市,省城在当时已经汇聚了不少从外地来的人,火车站广场上面有不少的小商小贩。

这个时候城市在高速发展,也有配套不到位的地方,火车站的混乱在当时滋生了不少犯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偷抢的也格外多,沈间一个人回来倒没觉得有什么,但是这回带着两个姑娘出门,一颗心都提的紧紧的,生怕一不小心就把人弄丢了。

好在春妮对省城还算熟悉,出了火车站广场就找了个地方带他们两人过来吃饭。

本来到省城的火车中间预留了十来个小时,因为晚点,到达省城的时候,中间错车就只剩下四个小时的时间。

计划中要在省城待上一天的,也就原地作废了,春妮说要请他们两个吃点好吃的。

“咱们去京市的火车是四个小时以后开,站不会晚点,咱们吃点东西就赶紧走,不能耽搁的知道吗”春妮不厌其烦的交代两人。

其实不用她说,其他两人也是这个想法,大家也不是第一次出远门,基本上的常识还是有的,火车站附近是混混最多,小偷和坏人最多的地方,陈檬这一路上都乖乖跟着春妮,一句话都不敢多说,也不敢跟旁边的人搭话。

“我知道啦,我会跟着你们走,不会乱跑的。”

“其实咱们在火车站呆着不好吗”沈间发表自己的意见,不过说完就知道自己说傻话了,现在的火车一点都不准时,直接导致火车站里面人满为患,又不像后世一样有空调,大热天的候车室里面简直是大蒸笼。

现在正是三伏天,一年之中最热的时候,好在现在就是热,也是哪里都热,从火车上走下来的时候反而有一种很凉爽舒适的感觉。

陈檬喜欢出汗,从口袋里面掏出来一块白帕子擦汗,这样的白手绢肖敏给她准备了好多块让她带着路上用,可以擦汗擦嘴,到了外婆家里一起洗了也很方便,出门的时候她还觉得妈妈太搞笑了,又不是小孩子了出门带这么多帕子做什么,现在才知道妈妈真是睿智,这一路上过来擦汗都用了好几条了。

“好热好热,春妮姐,今年应该是最热的一年了吧。”

“可不是嘛,以前奶奶还说夏天不热,今年连她都用上电风扇了,我看了天气预报有三十九度,你说吓不吓人。”

今年是最热的一年,要不是答应了婶婶这次跟着乖宝一路上拍戏的时候要盯着她,春妮临走前都不想出门了。尽管这一路上都是好吃好喝伺候着,又是买了软卧票,出门的时候肖敏还给了春妮五百块钱路上花,但是有钱买不来凉快,她随口说道“要是能够挂个风扇到脖子上就好了。”

风扇现在已经是很普遍的电器了,一百多块钱一台,虽然说要耗费掉一个人一个月的工资,但是在这个电器巨贵的年代,风扇对比彩电冰箱这种大件来说,也算是便宜而且决不可或缺的电器,现在就连做生意的老板,都会在店里面挂个风扇,没有风扇还真没人敢进店里面。

沈间想到几十年以后的充电电风扇,他以前出门的时候看见大热天的外面也几乎是人手一台,这种便捷的东西要到几十年后才会有呢。

路上不少人拿着蒲扇跟折扇大力在身上扇风,春妮也带了折扇,但是她手上拎着袋子也不方便拿着扇。

“东西给我。”沈间看两个女孩子都热的不行,这一路上陈檬光顾着擦汗了,这样的娇娇女,怎么背的动这么大的背包,他力气大,一把就把陈檬肩头的背包拿在了手上。

陈檬没有注意,猝不及防的就被人抢走了书包,还以为碰到了贼呢,差点惊呼出来,等她发现原来是沈间,叫了一声“沈间,怎么是你,吓死我啦。”

这一声沈间叫的他心肝儿都颤了颤。

自从上次两人疑似有过一段不愉快以后,陈檬虽然嘴上没说,但是跟他是有一些疏远的。

沈间也曾想跟她说清楚,但每次试图问她,她都说没事,然后就是不冷不热的,这一声沈间让他觉得好像回到了以前,两人打打闹闹完了,但是能和好如初的那个阶段。

“书包给我背,春妮你把你手上的包给我。”

“那就谢谢你啦。”春妮大大方方的把手里头的包给到了沈间。

他把陈檬的书包背在自己身上,手里又提着一个行李箱,又把春妮手上的一个袋子拎了过来,放在行李箱上面。

外面的天气很热,三个人都热的不行,春妮手上本来拿着一把折扇,她空出来的手就给三个人扇风。

这三个人,都是年轻俊朗的小伙子大姑娘,往那里一站就非常吸睛了,加上陈檬这超高的颜值,即便是在大太阳底下大汗淋漓,也跟一般的女孩子不一样,不少人带着羡慕的眼神看着沈间。

沈间倒是还好,他是个爷们儿能忍,而且就算是再热,跟当年在煤矿里面度过的日日夜夜比起来,真心不算什么。

不过有春妮扇出来的一些风,还是比较舒服。

外面站在阴凉地方还有些风,这要是在候车室,闻着各种气味肯定难受死了。

“这附近有个餐馆,我跟同学一起经常去吃东西的,咱们走过去也不算远,在里面吃个饭,然后坐上一两个小时,餐馆里面还有风扇,坐在里面等一个多小时,咱们提前两个小时往火车站走来得及,老板人很好,现在这个点不是饭点,坐上一两个小时,他也不会说什么。”

沈间表示同意“好,就这样。”一路上有他照顾两个女孩子也不用太担心,他反倒是担心回来的时候,春妮跟陈檬两人一路上是否安全。

其实上了火车倒也还好,主要是在省城中转的这一路,火车站外面的人鱼龙混在,走出来这一趟他就感觉到陈檬的长相在人群里面实在是不能算是低调了。

果然很快就有一个流里流气的青年走过来,对着春妮跟陈檬说“小妹妹,要不要去迪厅玩一玩。”

陈檬一下子就炸毛了,小县城可没有这种人,京市到处都是带着红袖章的居委会大妈,更没有这种人。

好在春妮在省城读了一年的书,也比较有经验对付这些人,只是不动声色的挡住了陈檬,压低了声音跟她讲“火车站附近什么人都有,不管别人跟你说什么,不理他们就好了,这些人也就是耍耍嘴皮子,不敢对你怎么样的。”

沈间看到这一幕,也有点怀疑人生,不是说了七八十年代的人淳朴,在他看来治安真的没有几十年后的好,至少在他那个年代,不会有人这样流里流气的过来搭讪小姑娘。

看见沈间不像是好惹的,春妮也不是善茬,本来想搭讪陈檬的两个流气青年只能无奈的走开。

陈檬看着两个青年走开,撸了撸袖子“我刚刚还想跟他们打一架呢。”这明明就是看见人都了才敢耍狠,刚才怎么就没这个劲头了

春妮叹了口气“在外面不能意气用事,有些人不会跟你讲客气,乖宝你以后出门也要当心一些,千万不要一个人出门。”她的这个妹妹呀,长得就是勾人犯罪的。

沈间虽然没有说话,但是也深以为然的点点头。

春妮介绍的那家餐馆并不是很远,在火车站边上的小巷子里,这个季节的生意也不是很好,老板很热情的招待着客人,沈间出手大方的一下子点了五个菜,三瓶饮料,没想到这么小的店里面,竟然有冰镇的饮料,不过用的并不是冰箱。

陈檬看到老板店里面有几个大的泡沫箱子,里面都是装着冰块跟饮料,这样冰镇着,至少在太阳下山之前都不会化掉,难怪这一路上过来,看见几乎所有的店面里面都有一个或者两个这样的泡沫箱子,即便是不吃饭,也有人站在屋檐底下喝个冰饮料,顺便站在阴凉地方凉爽凉爽。

春妮压低了声音跟两人说,这店老板还真是会做生意,一天的冰块也才两块钱,但是这种饮料一天能卖掉上百瓶,也就能多赚十来块钱,一个店里每天要多出来十来块钱的利润,一个月就是三百块钱,这可比买个冰箱要划算多了劳动人民的智慧真是强大啊,新安就没有这样的条件,也没有人专门卖冰,要想买到冰镇的饮料,只有去固定的几家去买。

汽水是当地产的汽水,很像京市那边卖的北冰洋,但是口感上又有一些不太一样,汽水的价格是四毛钱,加冰的多一毛钱一瓶,正常人都会选择加冰的汽水。

春妮叫的也是三瓶加冰的汽水,这加了冰凉丝丝的汽水一喝到嘴里,那种冰爽的触感就让陈檬一下子飘了起来。两个字舒服。

老板拿着菜单过来“几位要吃点什么东西”

这个天气其实吃什么都吃不下,好在店主手艺不错,春妮点了几个大众口味的菜,四个素菜,一个小炒肉是荤菜,她这还是考虑到沈间是个男孩子,必须吃点肉才有力气,才点了一个荤菜,现在的人半个月一个礼拜吃一顿肉都是很正常的。

陈檬扁着嘴开始怀念家里的生活了,小嘴叭叭的说个没完“也不知道家里的蘑菇还有没有,蘑菇倒是好吃,但是不好带,不然我真想给外婆带上一点。”

春妮用折扇轻轻敲了一下她的小脑袋瓜子“别胡思乱想了,你舅妈还让你给外婆带了不少菜呢。”

杂菜、地钱,这些都是方慧茹爱吃的,这次又带了干豆角跟干苦瓜,这些菜在农村很常见,但是对于京市人来说,应该很难吃得到,这个季节京市的蔬菜并不便宜。

很快老板就把炒好的菜端了上来,凉拌的云丝跟海带,清炒的小白菜,还有一道清炒苦瓜,另外就是一个小炒肉。

在火车上躺了七八个小时,下了火车陈檬什么胃口都没有,倒是沈间跟春妮两人吃的很欢乐,一点都没有疲劳感。

特别是沈间,大小伙子的年纪本来就是能吃的,沈间自从穿越到了这里,也养成了一个没有油水的肠胃,以前看到什么美食都吃不下的他,现在吃什么都贼香,看着沈间大口大口的吃饭,陈檬也觉得胃口稍微好了一些。

至于春妮就没有陈檬这么娇气了,她那个年代出来的孩子,谁没有吃过苦头的,用春妮的原话来讲,她小时候曾经有一个冬天都在吃番薯,一个秋天都在吃玉米粉做的糊糊,那种糊糊可不是陈檬小时候吃到过加了糯米、黄豆、芝麻打出来的粉,用开水泡出来香香的糊糊,那可真就是能噎死人的。

能有白米饭吃,春妮也不挑拣,快速的吃起饭来。

陈檬觉得自己一个人吃不下实在是不像个样子,试着吃了几口,结果味道真的是挺不错的,她本来有些吃不下东西的,也跟着吃了好几口都觉得味道还不错,也继续吃了起来,最后也吃掉了一碗饭。

春妮跟沈间两人都是打算做长期奋战的准备的,两人吃的比较饱,春妮说现在三点钟吃饱一点,到时候就不用吃晚饭了。

店里面这个时候确实不是营业时间,三人就坐在店里面吃完了东西跟老板聊聊天,等到了人家店里面吃饭的高峰期,三人卷着包裹就准备往火车站走。

这一路上还有上下班的人流,路上的人就更多了,春妮怕出事,紧紧的抓着妹妹,至于沈间背上背着一个大大的背包,手里拎着一个行李箱,另外一只手还没有闲着,也拎着一个包裹,春妮背上则背了一个大背包,陈檬手里头也攥着东西。

刚走出来,就听见有人喊春妮的名字。

是一个漂亮的女生,看着年纪也不大,跟春妮差不多大小,她叫完春妮,就笑盈盈的看着沈间。

“陈春妮,这是你家人吗”

春妮看着还有时间,便跟她介绍起沈间跟陈檬来“这是我堂弟,这个是我堂妹,这位是我的同学名字叫于冰。”

这位叫于冰的女同学明显就是看着沈间,她的眼睛都没有往陈檬跟春妮身上扫,听春妮介绍完,很快就能抓到重点“你堂弟怎么姓沈,不好意思是我唐突了,我是春妮的同学,家里就住在省城,刚才恰好看见春妮,就出来打个招呼,沈间同学你好,你也在省城读书吗”

沈间是什么性子,春妮是再清楚不过了,像她这样跟沈间还算是熟悉,勉强能跟他说上几句话,若是别人就别想跟他搭上话,他是决计不会理会别人的搭讪的。

果不其然,沈间压根就没有搭理于冰的意思,现场的气氛未免尴尬起来。

于冰在师范大学好歹是才女人设,从来只有男人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陡然看见沈间这样的,于冰也觉得有点意思。

人总是喜欢挑战自己搞不定和得不到的,于冰的心思大概也是这样子。

她自认为自己魅力也还可以,在学校就很少见到过自己很心动的男生,突然看见沈间这样的,就知道他才是自己的那盘菜,于冰这个人一向都是及时享乐主义,家里的条件又好,一向不拿旁人当回事的她,第一回有了自己上心的东西,这种感觉就好像小时候想要一个玩具,但是妈妈偏偏不给她买一样。

人一旦有了对号入座的想法,就跟着了魔一样一发不可收拾,于冰觉得自己对这个沈间是一见钟情,再也看不上别人了,哪怕他没有家世,哪怕他学历不高,她喜欢这款就坚决喜欢这一款。

虽然沈间身上的衣服看上去很旧,裤腿上面都洗的发白,看上去挺清贫,但是像沈间这款,就跟古代的落魄书生一样,越是清贫,越是有一种独特的气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