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德斯被人从那座大院子里带出来的时候, 还十分不舍。这是他从小到大,度过的最舒服的日子了。
他是南美洲当地为数不多的印第安人之一,是一个庄园里的奴隶。在庄园里,他每天只有一碗清水, 两片很小的黑面包,肚子经常饿得咕咕叫,但是却还是却要干很多很多的活。几千亩的庄园, 他和其他奴隶每天要顶着烈日浇水、拔草、育苗 嘴唇是苍白干裂的,眼睛看出去的世界是模糊的,因为饥饿, 胃里时刻在被灼烧,腰酸地直不起来,身体仿佛已经死去, 灵魂仿佛已经被禁锢, 他们只是麻木的干着活。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们也不能倒下, 一旦倒下, 扛着火qiang在庄园里巡逻的人就会毒打他们。他们没有药, 如果被打地狠了,血流地多了,就更加没有力气了。身上的伤口会发炎,等他们快要死的时候,庄园主会把他们扔出去,因为他们太晦气了, 还浪费了粮食。
这样的日子过了十六年,桑德斯一直没有让自己倒下,他成了庄园里最强壮的奴隶。有一天,庄园主把他和一个刚运来的女奴关在一起,强迫他们生孩子。因为购买黑奴的成本太高了,庄园主不愿意支付那么多钱。如果不生孩子,那就没有食物和水,会被毒打,女奴会被送去给那些畜生当做泄欲的工具。他不想那个新来的女奴这么悲惨死去,于是他们之间有了孩子。
短短七年的时间里,劳拉生了六个孩子。第六个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她的身体已经虚弱到随时就会死去。那六个孩子,有他的,也有别人的。可是他们都没有因此而互相攻击,他们只不过都是地狱的折磨中苟活着的人罢了。
真正的矛盾爆发,是在劳拉还吊着一口气的时候,庄园里的那些畜生嫌弃她身上带着病菌和死神的气息,说她是罪恶的象征,要将她拖出去活埋。劳拉那绝望的眼神,让大家心里的那股火熊熊燃烧起来。忍无可忍之下,他挥动了手里的锄头。
冲突和爆发来的那么突然,愤怒灼烧着神经,喷溅的鲜血给了他们反抗的勇气,等战斗结束,所有人都回过神来的时候,地上多了几具欧洲人的尸体,而他们平时干活的农具上,已经沾上了欧洲人的鲜血。
桑德斯清醒地意识到,他们将会成为庄园主追杀的对象,要想保命,必须立即逃离。欧洲人的尸体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他和同伴们捡走了他们掉落在地上的火qiang,带上了所有人,逃离了庄园。
但是他们的家乡已经不是原来的家乡,那里已经被欧洲人占领,到处都是他们的庄园,布满了他们的眼睛。那些欧洲人沆瀣一气,他们的行踪很快就被庄园主知道了。才逃出去半天不到,庄园主就带着人包围了他们。桑德斯手里有火qiang,可惜不会使用。所有的抗争都显得那么可笑,庄园主狰狞地笑着,他举起了qiang,很快,他们就会和许多无辜死去的同伴一样,将会被射杀,然后扔到林子里,或许连尸体都会成为野兽的食物。
桑德斯想,他不害怕死亡,可是那几个孩子该怎么办呢
或许这世上真的有幸运女神,而幸运女神难得发了一次慈悲,站到了他们这一边。
就在庄园主要扳动火qiang的时候,有一队华夏官兵经过。他们穿着奇怪的长袍,梳着奇怪的辫子,前面的头皮全部都被剃光了,虽然穿着奇异,但是他们肩上背着长火qiang,腰间挂着短火qiang和长剑,光是武器装备,就比庄园主要好上许多倍。
他和劳拉的女儿莉莉丝撕心裂肺地哭了起来,她努力地朝华夏官兵伸手,向他们求助。
或许是莉莉丝的哭声感动了他们,或许是他们一时发了善心,为首的那个军官阻止了庄园主,然后上前和他交涉,买下了他们所有的人。
接下来的一切,像是梦一样。他们被奇怪的华夏士兵带走,但是他们没有拿着鞭子和刺刀逼着他们干活,还给了他们热水洗身子,给了他们吃的和穿的。虽然那些穿的衣服很奇怪,但是上帝作证,他们从来没有享受过这些,热水、美食和好的衣物,都是那些庄园主的,他们连边都摸不上。
可惜的是,劳拉还是没有熬过去,在被华夏军官带走的那一晚,她和她最小的孩子一起去世了。
桑德斯和伙伴们将她安葬了,莉莉丝和她的兄弟姐妹们哭的满脸是泪。
这样过了三天以后,他们就被带着上了船,将要离开美洲,去到遥远的大清国。虽然忐忑,但是他们却是充满希望的。虽然那些华夏军官总是看着他们指指点点,不知道在说什么,但是在食物和水上面,不会像庄园主一样苛待他们,他们甚至还能得到华夏军官给的药物,这让他们在茫茫大海中的生存更多了几分保障 。
在一望无际的海上飘荡了几个月后,他们到达了传说中的国度。接下来发生的一切,让他觉得他们像是到了天堂一样。
他们被人带进了一座造型很奇特的院子,带着口罩穿着白色衣服的大清国人给他们安排了住的房间,再次让他们洗头洗澡,给了他们干净的衣裳。接下来的十几天,他们什么都不需要做,每日都会有人送食物过来,那些食物,有浓稠的米粥,有包了肉的白面包,还有用油炒的菜,热热的汤桑德斯发誓,他和伙伴们这一辈子都没有吃过这么美妙的食物。他们狼吞虎咽,连盘子都舔得干干净净,生怕以后再也吃不到这么好的东西。
莉莉丝和她的妹妹安娜身体不好,穿着白色衣裳戴着口罩的人,就给他们熬了苦涩的黑水,听说那黑水对身体很好。
这大概是遥远东方古国的巫术吧。
这种在天堂的日子,他们过了整整十四天,然后又被带着洗了身子,穿上了庄园主才能穿的柔软的衣裳,又被带到了另一个大房子的院子里。在那个大院子里,桑德斯见到了能够决定他们命运的人,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女孩。
她穿着光滑美丽的丝绸衣裳,头发编成了两个大辫子,耳朵上带着红宝石的耳饰,手腕上的桌子叮当作响,脚上的鞋子镶嵌着硕大的珍珠。
她有着东方古国最贵重的白釉瓷一样的细白肌肤,眉毛的形状比彩虹还要好看,眼睛像是天上的寒星,嘴唇比庄园里的玫瑰花还要柔美。
她的声音比黄莺的清脆悦耳的声音要冷淡,听着十分高贵,他用欧洲人的语言问他“能听懂我的话吗”
桑德斯愣了一下,上帝,她会说欧洲人的语言
明华看着为首那个黑人傻傻地愣在那里,不由地皱了皱眉头难道这些人听不懂英语想了想,她用法语再次问道“你能听懂我的话吗”
桑德斯忙回过神,用英语回答道“是的,尊贵的恩人,我能听懂您的话。”
把他们变成奴隶的庄园主就是从英国来的,他们有着坚固的轮船和巨大的炮弹,奴役当地人的同时,也将英国的语言和习俗传播开了。
能沟通就好。明华松了一口气,问了他们的姓名和具体情况后,道“若不出意外,以后你们便会一直在这里生活,我会为你们安排身份,给你们一份差事,这份差事能让你们能赚到钱、粮食和衣裳,若是表现地好,三年后你们可以分到土地,十年后你们可以分到房屋,在此安家立业。但是,这一切建立在你们学会这里的语言和文字,不作危害这个国家和百姓的前提下,你们明白吗”
桑德斯又愣住了土地,他们将会拥有自己的土地吗
这两百多个黑人,被明华安排在了院子里。他们的衣食住行无非是多花一笔钱罢了,这语言沟通却是一个大问题。不过明华也有办法,当初来清的五位洋人,除了白晋和张诚得到了重用以外,洪若翰、李明、刘应似乎被边缘化了。
她找到了这几个人,请他们为这两百多个人进行语言培训,他们欣然答应了。
船队返航,每次都能点燃贵族和百姓的热情,这不仅仅因为他们带回了外面稀奇的货物,还因为他们本身的经历就带上了神秘的色彩,总是为人津津乐道。甚至有人凭着坊间的传言,写出了一部海外探险的话本,在民间颇受欢迎。京城里的戏班子喜庆班,根据这个话本排了一出戏,火爆全京城,连宫里的娘娘都叫他们进宫演了几场。
京剧和海外探险这个组合,还挺违和的嗯,大家高兴就好。
明华对忠公公道“忠叔,有件事儿我得麻烦你去办。”
忠公公微微弯腰,说话十分恭敬“格格请吩咐。”
明华道“你去查一查那些和船队一起回来的人,我需要他们的资料。”
能跟着官船吃螃蟹的人,本身的勇气和胆量就远超于旁人。这样的人当中,若有人品优越,性情宽厚的人,就可以挖过来用了。